坚持高等教育科学质量观 推动高等学校“双一流”建设傅文第

期次:第328期       查看:88
 
  (接上期)(三)明确高校“双一流”建设的主要策略
  高校作为“双一流”建设的主体,要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高等教育科学质量观,以改革创新精神,把握全局,突出重点,着力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系统谋划高等学校“双一流”建设。
  1.把握全局,以“双一流”建设引领高校整体发展。理顺“双一流”建设项目与其他各项建设项目的关系,形成有机统一的建设整体,“双一流”建设高校要在全国高校建设中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其他高校应将“双一流”建设项目作为“排头兵”,引领其他各类建设项目,统筹规划资源,提升学校整体建设成效。“双一流”建设要与人才培养、师资队伍、科研平台等有效衔接与协同,要在学科引领、管理创新和改革驱动等方面创新路径,发现合作资源。
  2.突出重点,以学科建设为中心统筹高校系统建设。高校“双一流”建设的核心是学科建设,“双一流”建设成败关键在学科建设。应该在控制学科规模、优化学科结构、发挥重点优势、打破学科壁垒等方面下功夫。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强调要推动一批高水平大学和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或前列,首先要做的就是凝练学科发展方向,积淀成果,锤炼队伍,通过体制机制改革激发高校活力和学科在国际上的影响力、竞争力。
  3.优化特色,办好有中国特色和区域特征的高等学校。陈宝生部长提出,“双一流”就是“中国特色、世界一流”,标准是中国特色和世界一流的有机融合。高校在自身建设发展中,不仅要遵循大学发展的普遍性规律,还要充分发掘、培育和利用中国自身优势以谋求高校的长远发展。要改变中国高校“千校一面,千人一面”等同质化现象。当前,日趋复杂化、多元化的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等教育供给的要求愈加形式多样,面对如此形势,“双一流”建设若“一刀切”,不注重高校的差异化、特色化发展,显然难以满足经济社会对复合型人才以及高新尖技术的需求。从高等教育的供给侧来看,高校自身的办学理念、区位条件、自身优势等风格迥异,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高校发展的异质化。因此,在“双一流”建设中,中国高校更应立足自身,走出一条符合自己校史、校情的特色化、差别化的发展道路。
  4.着力推进科研成果转化,增强服务社会的能力。深化产教研融合,将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着力提高高校对产业转型升级的贡献率,努力成为催化产业技术变革、加速创新驱动的策源地。要以社会服务和市场需求为导向,全面深化企业与高校的联系。当前,我国部分高校仍保持内部较为封闭的管理模式,缺乏向社会开放性和参与社会发展的融合度。在“双一流”建设过程中要大力发展与社会的可持续合作模式,鼓励高校与企业合作和资源共享,加快科研成果转化,提高服务社会的能力。
  5.面向世界,努力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空间。“双一流”需要与国际接轨,要加强教育、科技交流与合作,引入国际教育认证体系,逐步扩大学科认证范围。提升留学生办学层次,鼓励留学生在我国就业创业。扩大“孔子学院”办学规模,提高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
  三、以质量保障为基础推进高校“双一流”建设
  实践表明,没有一个科学合理、系统完备、运行良好的保障体系,提高质量就无从谈起,建立和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是保证高等教育质量的基础和关键。
  (一)健全和完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制机制
  近年来,我国主要通过以政府调控评估来加强对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从上至下的评估运行机制,对于规范高校办学、保证教育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采用同样的指标体系去衡量大众化时期不同类别的高校,评估标准比较单一,既影响了评估的科学性,也不利于高校的个性化发展。因此,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推动高校“双一流”建设必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制机制。
  1.强化高校作为教育质量保障的主体地位和作用。高校是保证人才培养质量、提升人才培养水平的主阵地。必须充分发挥高校主动性、能动性和创造性,全面加强学校内部质量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全员参与,加强过程管理,保证学校质量监控与评价系统科学、运行规范,使影响学校教学质量的关键环节在人才培养全过程中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切实保障人才培养质量。
  2.强化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作用。从全局出发,宏观统筹,建立高校分类体系,对不同高校进行合理定位,推动各级各类高校各展所长,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办出质量。建立健全与分类体系相对应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根据各类别、各层次高校的实际,集中各方面智慧和力量,共同研究制定高校质量标准,使所制定的质量标准最大限度地符合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需要的根本要求,同时,还要大力开展对高校的质量保障体系的评估认证工作,保证高校自身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科学性。
  3.充分发挥评估中介组织的作用。借助中介组织开展评估工作是评估制度化发展的必然趋势。教育行政部门应大力鼓励社会中介机构参与高等教育评价,逐步形成适应多类别、多层次质量要求的评估组织网络。教育行政部门应集中精力开展对评估中介机构的元评估,约束和规范评估中介机构的行为,引导评估主体科学化发展,构建起政府主导下的多元化高等教育质量评价组织体系。
  (二)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质量管理体系规范、科学的管理是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源泉和基础。必须全面统筹,科学设计,建立健全规范有序、引导有力、协调运转的高等教育质量管理体系,为推动高校“双一流”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1.加强国家层面的宏观管理。发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对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主导作用,宏观把握、整体规划、协调服务、规范监督,控制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方向和目标。实施分类指导、分类认证、分级管理。完善社会对学校教育质量的监督机制,规范社会评估机构对大学办学绩效的评比机制,发挥好统领作用。
  2.加强省级层面的统筹管理。发挥地方政府的职能作用,改进和加强省域范围高等教育质量管理,促进区域高等教育和地方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对本地高等教育质量管理工作的规划、指导、协调、监督等职能,坚持注重整体、注重过程、注重细节、注重实效的工作方针,着力将质量保障的责任自上而下层层分解、自下而上层层落实,重点抓好对关键教学环节的省级质量监控。
  3.加强高校内部教育质量管理。高校要制定教学运行规范和质量监控评价办法及实施细则,对教学各环节进行精细化管理,对教学质量进行过程监控。积极探索新的教师考核与评价机制,鼓励教师致力于教学方法与考试方法改革,营造教学相长的良好氛围。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教学管理活动,强化教学质量促进机制,着力建设宽松的治学环境,以学术自由的精神引领高校创新发展。
  (三)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我国高等教育制度建设一直是比较薄弱的环节,特别是目前尚没有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方面的专门法规,推动高校“双一流”建设必须抓紧完善制度和法律法规体系。
  1.制定并适时颁布《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法》。应加快推进教育质量保障法治化进程,以立法的形式将涉及教育质量保障的重大教育决策、制度规范、工作要求纳入法律保障范畴,避免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人为性、短期性行为,使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步入依法治教的健康发展轨道。
  2.加快制定国家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战略。根据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时代需要,在国家层面上建立健全相应的高等教育质量战略和质量规划,明确高等教育发展的质量要求。建立国家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强化政府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中的主导作用,指导地方和高校加强保障体系规章制度建设。
  3.加强高校的质量保障规章制度建设。制定完善包括质量准则、教学投入、教学质量、教学反馈与修正等一系列规章,形成高等学校质量管理的制度体系。同时建立制度完善的动态机制,对已建立的质量保障制度要及时进行修订完善,特别是将一些新的成功经验做法及时上升为制度,始终保持高校质量保障制度体系的效力和活力。中国高等教育的改革发展正迎来一个难得的战略机遇期,只有牢牢抓住提高质量这一核心,树立科学的高等教育质量观,加快完善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切实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才能扎实推进高校“双一流”建设,不断开创我国高等教育科学发展的新局面。
(作者系校中医药文化研究与传播中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