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举行2017届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签约仪式暨诚信教育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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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5月31日下午,我校2017届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签约仪式暨诚信教育大会在主楼礼堂举行,207名2017届毕业生与贷款承办单位———哈尔滨银行和华安财产保险公司黑龙江分公司的代表现场签署了还款确认协议书,385名获得哈尔滨银行校园地助学贷款的同学在现场签署了续贷协议。
  华安财产保险公司黑龙江分公司代表刘博为同学们讲解了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程序以及按时还贷的重要性,希望大家能够恪守诚信,按时还款,不要因为不良信用记录影响今后的工作和生活。校学生工作处副处长刘洋代表学校向哈尔滨银行和华安财产保险公司黑龙江分公司一直以来给予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帮助表示感谢。他希望获得贷款的同学们能诚信做人、履行承诺,保证按时还款,并希望同学们充分利用宝贵学习时光,勤奋学习、努力成才,怀揣感恩之心在学成以后回报社会。
  据悉,目前我省国家助学贷款主要有三种还款方式:一是毕业前一次性还清,二是毕业后六年内分期按月还款,三是继续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的毕业生可办理展期缓还,具体还款方式由同学们自主选择。(学生工作处)